職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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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相關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和法制觀念,保證藥品質量。
2.負責配合部門負責人和其他部門,對員工開展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藥品專業知識及技能、質量管理制度、職責及崗位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負責正確行使藥品質量管理的權限,督促公司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
4.負責藥品采購、收貨、驗收、儲存、養護、銷售、退貨、運輸配送等環節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5.負責指導資料管理崗對供貨單位、購貨單位、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和購貨單位采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通過計算機系統管控功能對其進行動態管理。
6.負責監控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轉,協助部門負責人組織開展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和風險評估工作。
7.負責參與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保證經營藥品質量安全。
9.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傳遞、反饋管理,并定期進行統計分析,提供分析報告。
10.負責建立藥品質量檔案,收集藥品資料,保證本部門各項質量活動的記錄完整、準確和可追溯。
11.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處理藥品質量查詢和質量投訴,對客戶反映的質量問題及時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復解決,并按月整理查詢情況報送質量和業務部門,發現假藥及時上報給本地藥品監管部門,并做好記錄。
12.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管理,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13.負責做好質量問題藥品的召回工作,避免或降低藥品質量事故。
14.負責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及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經營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經營的安全,避免流弊事故發生。
15.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做好藥監部門的檢查、抽樣等接洽工作。
16.負責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的收集、分析、處理與報告工作。
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藥學相關專業;
2.有執業藥師證,熟悉藥品知識優先,有電腦操作基礎;
3.能吃苦耐勞,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1.認真貫徹《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相關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和法制觀念,保證藥品質量。
2.負責配合部門負責人和其他部門,對員工開展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藥品專業知識及技能、質量管理制度、職責及崗位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負責正確行使藥品質量管理的權限,督促公司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
4.負責藥品采購、收貨、驗收、儲存、養護、銷售、退貨、運輸配送等環節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5.負責指導資料管理崗對供貨單位、購貨單位、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和購貨單位采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通過計算機系統管控功能對其進行動態管理。
6.負責監控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轉,協助部門負責人組織開展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和風險評估工作。
7.負責參與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保證經營藥品質量安全。
9.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傳遞、反饋管理,并定期進行統計分析,提供分析報告。
10.負責建立藥品質量檔案,收集藥品資料,保證本部門各項質量活動的記錄完整、準確和可追溯。
11.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處理藥品質量查詢和質量投訴,對客戶反映的質量問題及時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復解決,并按月整理查詢情況報送質量和業務部門,發現假藥及時上報給本地藥品監管部門,并做好記錄。
12.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管理,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13.負責做好質量問題藥品的召回工作,避免或降低藥品質量事故。
14.負責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及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經營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經營的安全,避免流弊事故發生。
15.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做好藥監部門的檢查、抽樣等接洽工作。
16.負責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的收集、分析、處理與報告工作。
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藥學相關專業;
2.有執業藥師證,熟悉藥品知識優先,有電腦操作基礎;
3.能吃苦耐勞,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工作地點
地址:哈爾濱松北區哈爾濱市松北區龍興路181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