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紅色基因傳承,大力弘揚革命文化,生動講述黨和人民軍隊的光輝歷程,全面助力雙城經濟社會發展。雙城區文物保護中心積極籌辦第四野戰軍紀念館東館區劉亞樓舊居重建地公眾試開放工作。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依據《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規〔2020〕3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0〕2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雙城區文物保護中心公益性崗位人員。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
二、招聘數量及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雙城區文物保護中心公益性崗位12人。
按照哈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市區內公益性崗位工資補貼標準的通知》(哈人社發〔2021〕100號)文件規定,被聘用人員崗位補貼為1750元/月,并為其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五項社會保險(不含個人應繳納部分)。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根據公益性崗位需求,招聘對象為戶籍在哈爾濱市雙城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戶籍失業1年以上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招聘對象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自愿從事基層公共服務事業,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愿意扎根基層,身體健康;
3、能夠服從組織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5、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6、具有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素質和能力,身體健康;
7、港、澳、臺地區或海外留學人員報考的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認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或有報考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的人員;
5.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并已領取營業執照或辦理法定登記手續,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股東(合伙人)、監事、理事或負責人等有勞動收入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構成回避關系的(具體回避關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9.現役軍人;
10.2024年及以后畢業的畢業生。
四、招聘形式
由區文物保護中心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通過人員,統一組織崗前培訓。
五、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0天。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與雙城區文物保護中心簽訂期限不超過3年就業援助協議。
六、報名截止日2024年11月30日
七、報名電話及聯系人
聯系人:雙城區文保中心副主任 李琦
電話:1804537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