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間出生);
3.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熟練掌握相關業務技能和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2.曾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嚴重違反其他單位相關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統招、全日制在校學生;
7.在其他單位兼職的;
8.聘用制書記員的父母、配偶擔任平房區法院轄區內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設立人的;或者在平房區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9.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人員條件及情形的。
三、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時至2024年9月2日12時。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掃描下方騰訊文檔小程序二維碼,如實填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藍底照片。信息提交,完成報名。考生可在截止日期前自行修改報名信息。未上傳照片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長按識別小程序碼報名
3.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4.填報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2)填寫學習和工作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專科及以上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之日前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不予審核通過;
(3)報考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等處理。
四、考試
考試分為業務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分的50%。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由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信息,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第一階段:業務技能測試
1.聘用制書記員崗位,加試打字技能測試。打字技能測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5分鐘,語速一般為150-160字/分鐘,電腦軟件評分正確率達70字/分鐘以上的,取得進入筆試資格。
2.輔警崗位,加試體能測試,作為進入筆試的資格條件。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如下:
體能測試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測試須一次性完成,出現任何情況均不予補測),取消筆試資格。
第二階段: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考生的法律常識、時事政治和文字綜合能力,不指定參考用書。
第三階段:資格復審
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可視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第四階段:面試
資格復審結束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五、體檢與考察
1.平房區法院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序,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本單位組織體檢,費用自理;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平房區法院進行考察。考察階段應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表現、任職回避、個人征信、個人失信等情況;
3.考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崗位按照該崗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1.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平房區法院微信公眾號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報考崗位、監督電話等;
2.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書記員、輔警;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可根據實際續簽勞動合同。
七、工資福利
1.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社保繳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保險費用按規定比例分擔;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內,享受相關職業待遇,如出差補助、健康體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享有婚假、產假等法定假期。
八、遞補政策
通過業務技能測試、筆試進入面試但未被錄取人員,平房區法院將保留其總成績至下次啟動招聘工作前,適時按需從中進行遞補。
九、相關事項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他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平房區法院聯系。(聯系電話:0451-87109007);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認真填寫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招聘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報名時即視為承諾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請考生自行打印承諾書(見附件),于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交紙制版。
本公告由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9日
平房區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制書記員、輔警招聘考試考生承諾書.pdf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