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長汀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汀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擬面向社會招聘男性交通管理勤務輔警人員1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熱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規和業務工作基礎知識;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的退伍軍人(具有駕駛技能的優先考慮);
(四)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五)身體健康,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無色盲、無重聽;
(六)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
(七)具有基本的計算機知識和操作技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招聘辦法
須參加長汀縣公安局政工室組織的統一考試,考試包括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警察法知識和行政能力測驗;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應聘目的、政治立場、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價值觀念、能否勝任輔警崗位等情況。
(三)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組織應聘者進行體能測試。
(四)體檢政審。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和體能測試合格者,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出現職位缺額時,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從考試成績、體能測試、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招聘人員,在縣局網站公示5天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聘用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與鴻盾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委派到我隊相關單位工作。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三、工資待遇
年薪約4萬元(含五險)。
四、報名方式
請攜帶畢業證書、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寸彩色證件照1張至報名地點填寫報名登記表,退伍軍人帶退伍證及復印件。報名截止日期為8月20日。報名地點:長汀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綜合勤務中隊(交警大隊二樓),聯系電話:6829909(上班時間)。
長汀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1年8月10日
網 編:陳炳林 邱冰花 賴松林 付燚杰
編 審:吳德榮 黃建良
監 制:鐘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