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介紹
哈爾濱工程大學前身是創建于1953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工程學院(“哈軍工”)。1970年,以海軍工程系全建制及其他系(部)部分干部教師為基礎,在“哈軍工”原址組建哈爾濱船舶工程學院。1994年,更名為哈爾濱工程大學。
科學技術研究院是我校科研管理組織結構中的職能部門,負責科學技術研究和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管理服務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科研院工作人員3名。
(一)崗位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無犯罪記錄,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熱愛高校科研管理事業,身心健康,甘于奉獻,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主動的服務意識、學習意識和團隊精神;
3.良好的組織協調、溝通交流能力、協作精神和服務意識,有很好的團隊精神;
4.具備良好的口頭、書面溝通能力,文字功底深厚,能熟練使用各類辦公軟件;
5.本科及以上學歷、原則上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理工科專業優先。熟悉高校科研管理工作或有豐富科研管理工作經歷的特別優秀者,年齡可放寬。
(二)招聘崗位1基本職責
(1)負責組織業務相關科研計劃、專項等策劃論證及申報工作。
(2)負責中船集團等科研院所資源拓展和項目投標審核及全過程管理工作。
(3)負責全軍采購信息網指南查詢和網上對接。
(4)負責融合創新相關工作。
(5)負責業務相關規劃、方案、計劃等材料編制,以及接待、會議等日常工作。
(6)負責落實崗位保密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崗位2基本職責
(1)負責異地科研機構建設管理辦公室制度建設、日常事務的開展、協調與聯絡,統籌協調學校異地科研機構的規范化建設管理。
(2)統籌全校異地科研機構管理、協調、監督和考核工作。
(3)負責對接長三角研究院,推進學校成果轉化和資源拓展。
(4)負責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等項目的組織策劃、申報和立項等全過程管理工作。
(5)組織協調學校各職能部門和教學科研單位推進合作協議簽署及合作事項落實。
(6)推進科研成果培育、轉化應用培育、申報等工作。
(四)招聘崗位3基本職責
(1)負責各省市重點研發計劃、“揭榜掛帥”、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等政府各類縱向項目的組織策劃、申報和立項等全過程管理工作。
(2)負責牽頭開展與各級地方政府、部門、高新區的合作論證、考察、對接、交流等工作,組織協調學校各職能部門和教學科研單位推進合作協議簽署及合作事項落實。
(3)負責牽頭開展與國內企事業單位的民口合作論證、考察、對接、交流等工作,組織協調學校各職能部門和教學科研單位推進合作協議簽署及合作事項落實。
(4)負責與國內行業協會對接,策劃、組織校企對接活動等工作。
(5)負責校企民口合作平臺前期論證、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6)負責校內新型科研機構的論證、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和用工方式
薪酬面議,繳納五險,按照“勞務派遣”方式用工。
四、招聘程序
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按照個人申請、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學校人力資源處審批、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等環節。擬聘人員體檢合格方可入職(體檢費用自行承擔),試用期6個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報名方式
有意應聘者,請下載并填寫應聘申請表,并于2025年5月27日前將應聘材料發送至(點擊查看),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郵件標題請注明“科研院-應聘-應聘崗位(標注崗位序號)-姓名-2025年5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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