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相關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學校在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作用,統籌協調學校各單位開展2025年科研助理崗位招聘工作,現將科研助理崗位招聘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崗位類別
科研助理是指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等工作的人員,包括科研助理、實驗技術。
二、招聘科研助理崗位情況
應聘人員請查看《2025年哈爾濱醫科大學開發科研助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1)。
三、科研助理崗位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為2025屆全日制本科、研究生畢業生以及博士后人員,在2025年7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二)應聘人員在學期間品行良好,忠黨愛國,無紀律處分或被國家機關處理記錄。
(三)應聘人員未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專/兼職合同。
四、任務實施
(一)科研助理崗位招聘采用臨時聘用方式,聘用期間屬于編外臨聘人員,聘期不超過1年。
(二)學生自愿報名,填寫《2025年哈爾濱醫科大學科研助理崗位報名表》(詳見附件2),上報至申報崗位聯系人;由提出崗位需求的課題組、科研團隊、重點實驗室、科研平臺等組織面試,確定候選人后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由人事部門填寫《2025年哈爾濱醫科大學科研助理崗位錄用結果匯總表》(詳見附件3),上報學校人事處備案;經學校審批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
(三)各學院課題組、科研團隊、重點實驗室、科研平臺等為科研助理崗位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應按照學校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哈爾濱醫科大學科研助理崗位服務協議》,明確各方責任、權利和義務、服務期限等。
(四)科研助理崗位勞動報酬比照應屆本科生/研究生見習期工資標準,由勞務派遣公司代發工資及繳納社會保險。
(五)被聘用的畢業生人事檔案,按照規定可移交至黑龍江省人才服務中心哈爾濱醫科大學人事代理工作站進行保管。
五、時間安排
應聘人員須于2025年6月20日前根據科研助理崗位招聘信息,與提供招聘崗位的招聘單位聯系完成報名,6月26日前各用人單位完成面試工作,以學院為單位上報科研助理崗位錄用結果匯總表。
點擊查看>>>
1.《2025年哈爾濱醫科大學開發科研助崗位信息表》
2.《2025年哈爾濱醫科大學科研助理崗位報名表》
3.《2025年哈爾濱醫科大學科研助理崗位錄用結果匯總表》
2025年6月13日
(責任編輯:小今)